为鼓励浦城籍优秀经济人士回浦投资兴业、参与浦城项目对接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,引导广大浦城籍优秀经济人士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守法、奉献,做合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,促进浦城经济健康发展。中共浦城县委、县政府决定,开展“十大杰出浦商”评选活动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内容

首届“十大杰出浦商”评选,主要评选近年来在各领域勇于改革、积极探索、开拓创新,带领所在企业实现重大突破和提升,具有示范引领、对浦城发展和公益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浦城籍企业家、投资者,入围人物20位,并最终评选出 十大杰出浦商

参评条件

1.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守法、贡献,无犯罪记录,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2.在海内外投资兴业的浦城籍经济人士、港澳台胞和海外华侨,非浦城籍在浦城成功创业的企业家。重点是近几年来,在经济社会领域成绩卓越、创新显著、贡献突出、影响力大的企业家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1.公平公正,公开透明。面向全国公开征集,通过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各地商会等多个渠道进行推荐推选,确保程序公开、过程透明、公众参与。

2.导向正确,双效统一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。

3.时代导向,示范引领。推出对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具有标杆性、引领性、示范性、带动性的知名企业和杰出新闻人物,对浦城的发展发挥导向借鉴作用。

四、评选标准

1.经营能力:涵盖独资、合资、合作方式创办企业或设立新项目的,只表彰企业法人代表或最大控股股东;所领导企业具有先进的经营理念、科学的经营模式、良好的经营业绩,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,并保持持续较快增长。

2.创新意识:在战略创新、技术创新、制度创新、运营创新、市场开拓等方面有大的突破和跨越,转变发展方式,引领企业朝更广阔的领域发展。

3.社会责任: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,以个人或企业(单位)名义无偿出资或捐物;有通过我县人民政府、职能部门、人民团体、经行政部门批准的公益性组织等渠道,用于我县公益性、非营利性项目的捐赠行为的候选人,优先考虑。

4.标杆引领:富有社会责任感,积极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,积极传承浦商传统文化,弘扬主流价值观;尤其是在推广浦城文化、浦商精神及浦城产业投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。

五、评选方式

1.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会开展专家评选,占比70%。

       2.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大众评选,占比30%。

六、表彰办法

在首届浦商大会上,以县委、县政府名义发布表彰决定,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,于各级媒体上通报表扬。

七、投票时间

2018年3月29日—4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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