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《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》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努力践行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理念,营造诚实、自律、守信、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不断推进“信用黄冈”建设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,市消费者委员会、鄂东晚报社围绕2018年消费维权“品质消费,美好生活”年主题,决定开展黄冈市首届“万名消费者评诚信”活动(以下简称“评选活动”)。评选活动流程及规则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,以强化诚信建设为主线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企业和市民“诚信经营,诚实劳动”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和诚信黄冈建设,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、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,形成规范化的社会信用体系,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有序、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活动原则
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以规范的制度、统一的标准、严格的程序保证评选质量。
( 一)诚信原则
讲诚信、讲规矩,做到阳光透明,通过评选讲诚信、品德好的企业,促进企业倡导诚信、弘扬诚信精神,对内强化诚信职业道德教育,对外树立行业诚信形象。
(二)公开原则
为确保评选结果权威、可信,本次活动所有评选环节、标准、程序等,通过黄冈市消费维权网和《鄂东晚报》等媒介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三)自愿原则
企业参加本次评选活动,采取自愿申报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,并提供相应的诚信形象展示材料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审。
三、评选范围
黄冈市内食品、饭店、医疗、教育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金融、保险、通信、邮政、公共交通、建材、房地产、旅游、百货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及单位。
四、评选标准
1.遵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守合同,重信用,无违法行为。
2.坚持质量第一,严把产品、服务质量关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,不生产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,不欺诈消费者。
3.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,能公平、公正、圆满解决消费者投诉,消费者满意度较高。
4.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健全,管理科学规范。
5.熟练掌握业务知识,服务优质高效,推行服务承诺制,自觉抵制、纠正和克服行业不正之风。
6.信息披露真实充分,宣传内容客观真实,不隐瞒缺陷,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。
7.注重诚信建设,富有社会责任感,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,社会信誉良好。
8.无其它失信或欺诈行为等。
五、活动流程
评选活动分为七个阶段,即宣传发动、报名、投票、形象展示、组织评选、公示复查、公布结果。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3月初至5月底)
1.与15家行业主管部门协商,征求评选活动的意见和建议。这15家行业主管部门是:市工商联、市经信委、市教育局、市住建委、市农业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广局、市卫计委、市旅游委、市工商局、市质监局、市食药监局、市人行、市房管局、市邮政管理局。
2.举行启动仪式,在黄冈市消费维权网、《鄂东晚报》和掌上黄冈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登载评选活动启事,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、意义,号召企业踊跃参评。
(二)报名阶段(6月1日至6月14日)
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、鄂东晚报社人员衔接和企业自愿网上报名等三种方式参加评选。截止6月14日,报名参评企业共182家,其中晚报人员衔接111家,部门推荐及网上自荐报名共71家。
(三)投票阶段(6月5日6月25日)
消费者通过掌上黄冈微信公众号对参评企业进行投票。按照投票规则,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5票。投票结果将通过黄冈市消费维权网、《鄂东晚报》和掌上黄冈等媒体公布。
(四)形象展示阶段(7月10日至31日)
1.根据得票数和企业意愿,拟定60家企业进入“入围企业形象展示”阶段(包括获得表彰及荣誉)。如有弃权者,则按票数顺延补进。
2.用统一模版或商定形式,对60家企业在《鄂东晚报》进行形象展示(版面宣传费用由企业自理)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五)评选阶段(8月初)
1.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,评选企业得分按百分制计算,由两部分构成:投票数折分占60%,获得表彰及荣誉折分占40%。按总得分高低排名。
2.获得表彰及荣誉是指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及荣誉(跟企业诚信建设相关,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、消费者维权先进单位,文明创建等),折分计算方法是:国家级一项得分50分,省(部)级一项得分30分,市(厅)级一项得分20分。每项封顶,不累计算。计算企业得分公式为:(单个企业网络得票数/网络投票总得票数)×60%+(单个企业表彰及荣誉得分/表彰及荣誉总得分)×40%。
(六)公示阶段(8月5日至11日)
1.根据消费者举报反馈结果、12315投诉信息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了解企业信用情况,由市消委负责审核60个入围企业是否有不诚信行为。
2.向行业主管单位通报评选情况和结果,看评选企业是否存在问题(商业欺诈、合同违法、制假售假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;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、综合治理、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)。
3.通过黄冈市消费维权网、《鄂东晚报》和掌上黄冈等媒体,公布黄冈市首届“万名消费者评诚信”活动10个十佳企业、30个优秀企业、20个先进企业名单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七)公布结果阶段(8月中旬)
1.公布定评结果,向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。
2.《鄂东晚报》将适时对部分获奖企业进行跟踪宣传。
六、组织保障
1.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、专家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评委会,邀请纪检、法制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跟踪监督。
2.成立黄冈市首届“万名消费者评诚信”活动专班,由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、鄂东晚报社相关人员联合组成,明确责任,分工负责,抓好落实。
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
鄂东晚报社
2018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