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评选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》,表彰一批“爱国敬业、遵纪守法、创业创新、服务社会”的优秀企业家。评选范围为龙马潭区(包含自贸区及长开区)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、实际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,以及龙马潭区籍在外企业法人或实际经营者,评选名额暂定为30人。
根据评选要求,参与此次评选的企业家必须德才兼备,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服务社会,具有突出的创新发展、专注品质、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,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前列。2016年以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、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、恶意欠薪、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。